2015年5月,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《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》(国办发【2015】36号),明确从2015年起,将全面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。文件指出,多形式举办创新创业教育实验班,高校要探索建立跨院系、跨学科、跨专业交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新机制,促进人才培养由学科专业单一型向多学科融合型转变。
在“大众创新、万众创业”的新形势下,山西应用科技学院“1+1”实验班已经成为学校培养拔尖创新创业人才的训练和输出基地,同时上升为学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战略性举措。目前实验班已经选拔了两届学员,在学校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关怀下,经过两年的发展,实验班在人才培养、课程讲座学习、实践活动方面取得了良好成绩。尤其是创新创业方面,实验班创业团队多次在创新创业大赛中荣获佳绩。实验班在探索中不断前进,获得了突破性的进步,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以及社会媒体的关注。
一、实验班相关规定及基本政策
(一)实验班的学生管理挂靠到科技处,班级总辅导员由学校校长担任且单独配备班主任和助理班主任;
(二)根据实验班人才培养方案,以“创新、创造、创业”的“三创”精神为指导,充分调动学生的“三创”热情。学制为三年,课余时间授课。学制修满,根据考核情况发放结业证,入学生档案;
(三)创新、创意作品获得省级以上奖项或参加校级以上创业大赛荣获奖项者,可直接推选“百名优秀大学生”“双十佳”“优秀团员”等荣誉,并优先向党组织推荐。
(四)凡通过选拔进入实验班的学生根据表现,按照学校奖助学金评定标准及要求,不同程度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国家助学金;
(五)实验班学生创新创业项目通过审批且落地实施者,学校可配备创业导师团进行指导扶持,并提供创业场地。经学校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,学生按实验班要求支配自习时间从事创新创业活动;
(六)“1+1”实验班设置人文学科、经济管理、创新创业、个人素养等教学模块。按照课程体系的设置,将聘请校内外专家教师,校外企业经理及创业导师、校友及校内外有成就的专业人士等组建教学团队。实行校内课堂学习与校外实践参观的双轨学习机制;
(七)“1+1”实验班实施竞争淘汰机制。在实验班学习期间,根据《山西应用科技学院“1+1”实验班学生考核办法》,对学生进行考核。凡不符合实验班培养资格的学生,终止其实验班学习进程。
二、选拔对象
2016级本科新生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:
(一)具有创新的意识、创造的行为、创业的精神;
(二)有创新创业潜质、激情或者正式创业;
(三)思维活跃,爱好发明创造;
(四)有突出专业特长,勤奋学习的学生;
(五)曾获创新创意创业类奖项。
三、选拔程序
(一)报名须知
1.符合报名资格的学生填写《山西应用科技学院“1+1”实验班2016级学生申请表》(见附件1);
2.提交证明材料,与申请表合订。包括实际创新创业相关实践;见习活动经历证明;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;其他有助于申请的材料等。
3.提交作品。有作品的学生将原创作品以文档、照片、音视频(音视频时长5分钟以内)、ppt等格式提交电子版,要求附有作品介绍。
文件命名格式为“作品名称+学院+专业班级+姓名”(如“朗诵视频 建工学院土木工程1601班 张三”)。各二级学院严格核实学生作品真实性,将学生提交作品进行分类整理,新建文件夹,命名格式为“建工学院—舞蹈(绘画、书法、文章等)”,在规定时间内拷贝至实验班办公室。
(二)实验班组织相关专家教师对学生提交的证明材料和作品进行评分,作为选拔录取的能力测试分。即:能力测试环节分数占50%。
(三)笔试。笔试注重考核综合素质及创新创业能力。笔试环节分数=笔试成绩×50%。
(三)面试。根据能力测试环节分数与笔试环节分数,从高到低进行排名,择优录取200人进入面试。科技处、教务处将组织专家组围绕学生能力素质进行面试。面试内容包括表达能力、创新创业意识、知识技能、逻辑思维能力、个人品格修养等。
面试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。
四、选拔人数
2016级本科生120人
五、时间安排
报名时间:11月23日—11月26日
笔试时间: 11月29日
面试时间: 另行通知
六、录取公示
根据入围学生的笔试、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学生。录取名单在学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。
七、其他
1.学生必须保证申请材料和提交作品的真实性,如有弄虚作假者,一经发现,取消录取资格。
2.“1+1”实验班是学校创新人才培养的战略性举措,是学校重要的人才培养改革工程。希望相关职能部门、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2016级新生实验班选拔工作,指定专人负责。认真阅读选拔方案,熟习报名需交材料,广泛发动,及时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动员活动。从各方面配合做好2016级新生实验班选拔工作。学校督导处对各学院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。
3.各二级学院于11月26日下午5时前将《山西应用科技学院“1+1”实验班2016级学生申请表》(附件1),《“1+1”实验班2016级学生申请汇总表》(附件2)电子版及二级学院审核签字的纸质版、“1+1”实验班2016级新生作品电子版一并交至实验班办公室。表格下载打印。
4.咨询方式
联系人:白老师 牛老师
联系地址:行政教学楼1122室
联系电话:0351-7955011
科技处
2016年11月19日